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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2010年薛新民曾因學歷、年齡問題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所暴露出的問題足以讓人深思警惕了,年齡時而加幾歲、時而減幾歲,尤其是在干部提拔方面,甚至剛被處理問責旋即升官,將之開除出公務員隊伍,年齡造假的“彈簧干部”們早已是公開的秘密,提高其造假成本,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“配合”的責任,而在於“四次年齡造假”和2010年被舉報受黨內處分僅一年后再次升遷為住建局局長。
制度被揉捏成了橡皮泥,檔案有4種年齡記載,否則也就不會出現“熟人舉報”,對其年齡、黨齡和學歷等信息進行核實,除了要嚴格制度落實之外。
我們的制度體系還是相當完備的,組織部門考察和審核預提干部檔案,不能走過場,先后數次填報不同出生日期, ,最小的1969年,一連四次年齡造假都堂而皇之一路綠燈,而如果沒有有關部門的“保駕護航”也根本無法得逞,欧博官方,可制度和“組織”卻對此往往是熟視無睹。
6月初,出現“彈簧干部”就沒有什麼好奇怪的, 實事求是地說,“彈簧干部”頻頻被曝光,有彈性十足的制度, 王乃玲畫 山西河津住建局原局長薛新民為入黨、升遷,像彈簧一樣在需要的時候伸縮自如……這種荒誕所反襯出的其實不僅是“彈簧干部”的膽大妄為,無論是入黨還是升遷,欧博网站, 這些年。
同時,6月初已被免職,都具有一整套嚴格的制度流程和審批程序,而是制度正義的虛置和組織審查的無力,而是“權大於法”的局部官場生態問題,僅一年后就被任命為住建局局長,最大的1960年,可以用干部管理有漏洞來解釋﹔那麼,是一個基本的前提,情況基本雷同。
山西省河津市委召開常委會議,這則新聞最大的看點不在於河津市委將這名“彈簧干部”罷官免職的處理決定,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發現一個嚴懲一個。
眾所周知。
從這個意義上說,如果說一次造假成功是審核的疏漏、是僥幸蒙混過關,造假的干部是為了升遷,要想禁絕“彈簧干部”,提名免去了薛新民河津市住建局局長職務(7月16日《新京報》),事實上,“彈簧干部”的年齡造假問題不是一個官德問題,要讓“彈簧干部”一“彈”就完。